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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跨境电商政策作用及进口电商五大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06 浏览:898 字号: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取得爆发式增长,增速明显高于传统贸易,使得传统贸易企业也加快了向电商转型的步伐。从2013年9月,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八部委《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为发展跨境电商指明了方向,对外贸转型升级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从国务院到各大相关部委,也纷纷出台针对跨境电商行业的配套政策措施。

文 |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编辑 | 渤商

一、跨境电商频获政策红利

2013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了从事跨境电商零售企业退免税的条件,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成本。2014年2月,海关总署增列“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2015年6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4月8日,财政部联合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推出《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跨境电商政策的密集出台,对行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一,跨境电商有利于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对保持我国外贸稳增长具有深远意义。我国已经成功超越美国成为全球进出口贸易最大的国家,但受到全球经济放缓的影响,我国外贸增速显著下滑,连续两年增速在个位数徘徊,传统外贸企业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而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有助于在成本和效率层面增强我国的进出口竞争优势,提高外贸企业的利润率。同时,随着电商渠道的深入渗透,可使企业和消费者建立更畅通的信息交流平台。对企业及时掌握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品质,树立产品品牌,同时建立电商信用体系,从而增强我国外贸的整体竞争力,这对外贸稳增长起到重要作用。

第二,电子商务成未来跨境贸易必然趋势,产业发展潜力巨大。2018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9万亿元,同比增长11.6%。其中,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7.1万亿元,同比增长12.7%。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1.9万亿元,同比增长26.7%。跨境电商作为我国外贸的新增点,得到了中央政府的持续关注。2017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再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跨境电商,将跨境电商发展作为“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的工作项目之一。

第三,跨境电商政策将全面推开。跨境电商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对平台、物流、支付、通关等环节也提出了新的需求,“便利、快速、联动”成为关注的重点。跨境电商先试先行从上海、杭州、宁波、重庆、郑州、广州、深圳等7城市展开,后续延展到15个城市。随着试点城市的全面铺开,海关陆续开展跨境电商贸易统计,而相关的配套政策也将更精准的服务于企业,为其发展创造出更好的政策环境,未来跨境电商将在我国全面推开。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环境、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以及支撑保障水平等各方面的完善与提升,根据试点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海关等相关部门的统计数字,后续跨境电商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将不断优化和深化。外贸企业应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研究利用好政策红利,完成转方式调结构,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塑造“中国创造”的新形象,为我国外贸打开新的上升通道。

二、进口跨境电商五大政策解读

中国跨境电商表现出进出口两旺的态势,进口电商比出口电商增速快,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进口的热度超过出口。总的来说,中国进口电商,经历了兴起,海淘1.0和海淘2.0二个时期。“海淘1.0”就是跨境代购+转运;“海淘2.0”就是保税区+行邮税模式。我们按照时间梳理一下国家政策相关调整,以及对海淘市场造成的影响。

政策一:2015年3月21日,《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解读:

这次加急文件,首先强调只有上述六个城市拥有跨境电商进口试点的资格,也就是把保税区+行邮税模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随后获批的这些试点城市都只有出口试点的资格,而没有进口试点的资格。

强调了短期内在电商进口方面政策上不会再有大的突破,近期也不会有新的法规出来,譬如更灵活的措施、更松的监管。2015年4月2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消费品进出口相关政策,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调整征税范围等。

政策二: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等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解读:

维护全国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中的统一性,并尽最大可能减少国家进口税款流失;降低线上线下进口消费品的价差,维护传统进口贸易、商品流通渠道的合法利益,减少因政策不到位引起的对当下实体零售业的冲击。规范过去几年一直“野蛮生长”的跨境进口电商行业,尤其是个人“海淘”代购行为。

税改对跨境电商企业和平台挑战机遇兼并。从总体上看,跨境电商税改新政扩大征税范围并提高征税力度,对于跨境电商企业和平台即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在税收和价格杠杆调节下,跨境电商行业格局、主体结构、商品结构、仓储物流模式、跨境业务完善和消费者行为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有利于行业规模化、规范化和创新性的发展。

政策三:2016年4月7日,《财政部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解读:

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发布,使得跨境平台需要对其品类进行一系列调整,同时,也使得跨境监管更加规范。

清单内明确不能通过的商品将受到拦截,极大的限制了跨境电商的SKU,将更多的消费者推回到了进外采购的道路上。

政策四:2017年9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将跨境电商监管过渡期政策延长一年政策。

解读:

过渡期政策延期一年,对跨境进口电商而言,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有利于其作进一步调整,继续走“行邮税”以降低运营成本,也减少了个人用户所缴的个人消费税,在“国庆中秋节”、“双十一购物狂欢节”、“黑五”海淘大促前夕释放政策利好,将进一步刺激全球购、全球卖、全球买、全球运的大好势头,并推动消费升级和供给侧改革。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模式和措施还将继续完善,对质量的监管和把控也会加强。政府已在反思外贸监管政策,在跨境电商所引发的全球贸易新趋势下要进行监管创新,仍需时间继续推行试点,以总结经验,研究出一套更符合全球贸易发展趋势的跨境电商监管制度。

政策五:2017年11月24日,财政部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解读:

关税下降以及此前的跨境政策延期,都证明了国家对于扩大进口贸易、促进消费升级、促进供给侧改革的坚定决心,这也与此前十九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相符。

跨境电商作为一般进口贸易的互补,在效率和价格上有一定优势。在效率方面,跨境电商避免了较为繁复冗长的注册审批机制,因此对一些生命周期短、审批难的商品引进具有很大的优势;在价格方面,跨境电商享有0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享7折的优势,这点并不会因为此次的部分商品关税下降而被改变。

一般进口贸易关税的下降,对于跨境电商的商品结构优化也有更多的促进作用,通过市场调节的手段,促使跨境电商更好的发挥效率以及价格优势,引进更多样化的商品,更好与一般进口贸易形成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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